伯爵領事宜
最理想的狀態當然是完全沒有單獨的伯爵存在,把一整個完整的公爵領包括公爵頭銜和下轄所有伯爵領全部封給監獄裡的公爵。但在實際操作上基本沒有實現的可能,因為你沒有那麼多時間去造宣稱征服,或者靠下半身開疆等兒子孫子繼承。
同時你毫無理由的剝奪一個伯爵頭銜收歸己用,也加暴君值。而且公爵自己也有管理伯爵領地的上限,超出會有稅收懲罰,最終也會懲罰到自己頭上。
我說一種儘可能完美的分封方案,假定一塊公爵領有5塊伯爵領組成,2塊給監獄裡的公爵,2塊分別留給原本就在地的小伯爵,最後1塊公爵領首府自己直轄。這樣一來,兩個伯爵聯合起來造反要換公爵,監獄裡的這個公爵也不至於完全打不過。如果公爵領內伯爵領總數是偶數,那就讓監獄裡的公爵多拿1塊地。因為他在監獄裡是沒法搞事情的,相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