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思路 - 十字軍之王3 - 如何遷都繼承頭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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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思路

目前版本下領地內的普通繼承法只適用於自己擁有的最高法理頭銜。

舉個例子,當自己是愛爾蘭國王,擁有兩塊公爵領,分別是只有兩塊地的法理公爵領米斯以及擁有五塊地的非當前最高頭銜法理公爵領德赫巴斯。在將所擁有的頭銜全部調成選舉繼承法後,會出現這種情況:

只會有一個兒子分走一塊地,這個是似乎是因為目前通用繼承法也就是F2里面的均分或者其他繼承法只適用於當前所持有的最高級法理領地內,在法理外的直轄領不會受到通用繼承法中均分的影響,也就是說當法理外直轄領改為選舉繼承法並投票給自己的繼承人,那麼會全部留給繼承人,而圖中我有三個孩子,但是只有一個人分地是因為在法理王國中,我只有這個兩塊地的頭銜受到通用繼承法的影響假如你在法理內直轄公爵領有三塊地,那麼最多會有3-1個繼承人,因為均分會留下自己的首都,再多的孩子也沒地分。

那麼再進一步,假如我的直轄地以及首都全部都在當前法理外呢,如圖:

我有兩個兒子,但是地和頭銜全部分給了我的繼承人,這是因為我在法理領地內沒有可分割的土地,而法理外又不受均分的影響,故只會繼承給投票選舉後的繼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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